河南省招办详解填报高考志愿及录取有关问题
日期:2006/6/11 14:14:00 访问点击:
提前录取的院校对考生都有不同的特殊要求,如政治条件、身体条件、专业术科等都要提前进行面试或考核测试,而且又都在一个批次同时录取,考生兼报就无法投档,因此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不能兼报。
■第一志愿报考农、林院校的考生有何照顾政策?生源不足院校如何招生?
今年对河南省规定各批第一志愿报考农、林院校的考生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省外院校是否认可,由学校决定。
对生源不足院校,即按考生所报志愿全部投档之后仍不能按计划录取满额的学校,省招办向社会公布计划余额,公开征求志愿。如果仍完不能成招生计划,省招办根据学校计划余额和生源情况再研究决定降分征求志愿,降分幅度一般不超过20分。所有征求志愿均按计划余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填报定向就业专业志愿有哪些规定和要求?定向生如何录取?
所谓定向生,就是定向就业招生,是在招生时就明确毕业后就业去向的招生计划形式。高校可安排面向艰苦地区、艰苦行业以及军工、国防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其目的是为了解决艰苦行业、地区以及军工、国防等高层次人才需求问题,不是对某一局部地区、单位人员子女的照顾或福利。
定向就业专业志愿随院校相应批次的其他专业志愿一起填报,定向就业专业志愿必须填报在第一志愿学校中。高校定向就业专业计划按专业单列,单独编制专业代码。
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面向全省招生,并与非定向招生同时进行投档录取。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调档分数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由省招办补充投档,学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若仍未能完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高等学校和用人单位不得对考生附加额外条件,不得向考生收取定向培养费,毕业后用人单位要为考生安排工作。严禁利用定向就业招生政策指定生源、随意降低考试成绩要求或向考生乱收费。
■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如何招生?
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是党和国家加快培养少数民族地区人才的特殊政策措施。
(1)生源范围: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
(2)录取标准:本科预科班录取分数不得低于本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院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专科预科班录取分数不得低于专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院校提档分数线以下60分;民族班录取分数不得低于本、专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院校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
(3)志愿填报和录取程序:民族班志愿随有关院校本、专科统招专业志愿的相应批次一起填报;预科班志愿随有关院校本、专科统招相应批次单独填报;预科班、民族班录取工作安排在各有关院校本、专科统招相应录取批次内进行,其中报考民族班志愿的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与相应本、专科统招专业的考生同时投档,报考预科班的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按预科志愿投档。
(4)预科培养:教育部规定,从2006年起,全国高校本、专科预科阶段培养实行相对集中办学。被录取的预科新生先在指定的预科培养学校集中进行1至2年预科阶段学习。学生预科结业考核合格者,由招生学校发本(专)科录取通知书。
预科班已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预科培养学校报到。民族班已录取考生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到。
■什么是成人高校普通专科班?
成人高校普通专科班是成人高等学校招收的参加普通高考学生的简称,它们必须经过教育部审核具备招收普通高考学生的资格,与普通高校统一录取条件相同。学生入校后学习、毕业后颁发毕业证与其他普通高校录取的学生待遇一样,国家承认学历。学生毕业后自主择业,在规定时间内找到接收单位的,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开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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