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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高考加分政策有变

日期:2017/6/14 15:19:36  访问点击:

    以下高考政策的新变化,考生可提前掌握,早做准备。

  201511日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下列称号、奖励、名次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由生源所在省级招委会决定,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5分。

  加分对象包括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获得省级招委会确定的统测项目范围内的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

  此外,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等参加高考可由省级招委会决定,可在高校投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数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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